競賽辦法

一、初賽

  1. 凡完成創意企畫書繳件參加初賽之隊伍將頒發參賽證書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
  2. 參賽證書製作以企畫書上傳截止時間 ( 114 年 6 月 19 日下午 5 時) 當下之隊伍名單為依據,於截止時間後新增之隊員將不給予參賽證書。
   *若隊伍無法確實完成初賽階段之審查,或企畫書內容過於簡略,主辦單位有權不發放參賽證書。

 

二、決賽

  1. 入圍決賽隊伍需配合競賽規劃之時間繳交文件及完成作品,並全程參加決賽審查。
  2. 決賽當日將提供入選決賽隊伍獎金 ( 決賽當日發放 ) 每隊入選獎金 3,000元
  3. 入選決賽獎狀決賽入選名單公布當下之隊伍名單為製作依據,於公告時間後新增之隊員將不發給入選獎狀。
   *若隊伍無法確實完成決賽階段之審查,主辦單位有權不發放決賽獎金及入選獎狀。
 

    決賽當日將由評審委員選出下列獎項:

  1. 金牌獎 1 隊:獎金 30,000元及教育部獎狀乙紙。
  2. 銀牌獎 2 隊:獎金 15,000元及教育部獎狀乙紙。
  3. 銅牌獎 3 隊:獎金 8,000元及教育部獎狀乙紙。
  4. 佳作 3 隊 :獎金 5,000元及教育部獎狀乙紙。

※ 各項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 獲獎隊伍相關指導成員將由主辦單位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行政獎勵。

※ 獲獎隊伍每位學生皆可獲得教育部獎狀,指導老師可獲得指導證書乙紙。

一、報名:114 年 3 月 1 日(六)至 4 月 21 日(一)下午 5 點整
 
二、競賽訓練營,國中組隊伍可報名週日高中職場
  • 南區 114 年 5 月 3 日 (六) 至 5 月 4 日 (日)
  • 北區 114 年 5 月 10 日 (六) 至 5 月 11 日 (日)
  • 中區 114 年 5 月 17 日 (六) 至 5 月 18 日 (日)
三、初賽企畫書上傳截止日:114 年 6 月 19 日(四)下午 5 點整
四、決賽入選名單公佈日期:114 年 7 月 18 日(五)
五、隊伍成員變更最終截止日期:114 年 9 月 10 日(三)
六、決賽作品及說明書上傳截止日期:114 年 9 月 10 日(三)下午5點整
七、決賽作品佈置:114 年 10 月 25 日(六) 
八、評審及頒獎典禮:114 年 10 月 26 日(日)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

下列為各階段評選注意事項,詳細時程及辦法請於「下載專區」下載查看!

 

一、競賽訓練營
     主辦單位將分區辦理競賽訓練營,國中組學生可視隊伍需求自由報名參加。訓練營為一整天,活動中將分享初賽創意企畫書撰寫技巧、歷屆競賽作品分享、決賽注意事項、動手做課程以及短片製作技巧等豐富活動。
  參賽者須另外於官網報名競賽訓練營活動,報名時間與活動時間將依主辦單位官網公告為準,並以email通知。
一、初賽
以創意企畫書為初賽作品,學生依主辦單位要求的企畫書格式,於截止日前至官網上傳企畫書即可參賽。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提出的創意企畫書進行評審,預定入選 25 隊。

二、決賽
入選隊伍須完成:
  1. 作品說明書,於截止日前至官網上傳。
  2. 製作實作作品。
  3. 決賽當日備齊作品的說明資料、實作作品(或模型)至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展示並說明其設計理念與創意。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的作品說明書、實作成品或模型以及其現場簡報的表現進行評分。

三、頒獎典禮:預定 114 年 10 月 26 日 (日) 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頒獎。

  1. 參賽團隊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若因抄襲、研究成果不實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 團隊如使用生成式AI 作為提供輔助工具時,應適當揭露。另外,使用生成式AI應遵守資通安全、個人資料保護、著作權與相關資訊使用規定,並注意其侵害智慧財產權與人格權之可能性。
  3. 團隊使用生成式AI 產出相關資訊時,須自行就其風險進行客觀且專業之最終判斷,不得取代個人自主思維、創造力及人際互動,此外,不可完全信任生成式AI產出之資訊,亦不得以未經確認之產出內容直接作成提案內容或作為決策之唯一依據。
  4.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
  5. 競賽作品不得使用對人體有害物質或易產生氣爆、火花等等有安全疑慮之材料或器材。
  6.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應以中文為主要書寫語言,如以其他外語撰寫或報告,請檢附翻譯本或自行準備翻譯,此外請依規定時程繳交相關文件,若延遲交件者,取消資格。
  7. 報名作品名稱於企畫書上傳截止日(619日)後不得更改。
  8. 競賽之創意企畫書內文、作品說明書內文及決賽簡報現場,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違反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9. 參加初賽之創意企畫書封面及決賽作品說明書封面,皆須維持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版面與規格,不可加入底圖、符號或圖片等具標記性圖示,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10. 每人只限報名1隊,如經發現同時報名(單一學生同時參與多隊),主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11. 參賽過程中,團隊協調或決議需有隊員更換或退出、遞補等情事,可於初賽創意企畫書上傳截止時間114年6月19日(四)下午5時之前,至官網自行修改隊伍資料。初賽創意企畫書上傳截止時間後若有更換隊員或退出、遞補等情事,最晚須於114年9月10日(三)前提出書面申請(請簽署切結書,請見附件七、附件八)並以電子郵件寄至競賽信箱申請,經主辦單位同意即可進行替換。
  12. 入選決賽之隊伍,請於主辦單位規定之時間內完成作品,並至官網填寫及確認自我檢核表、作品授權同意書、無侵權切結書(內容詳如附件四、五、六),上述文件決賽當天由主辦單位提供給入選隊伍確認及簽章。
  13. 決賽審查過程中,僅限參賽學生於現場進行解說及操作,非參賽學生不得於現場指導或干擾,若違反此項規定,將予以扣分處分。
  14. 競賽期間若遭遇所稱天災、疫情、事變等不可抗力之事,主辦單位有權更改賽制或變更審查方式,盡力維護參賽者權益。
  15. 基於非營利、推廣及提供學校教學使用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不限時間、不限次數將本競賽之獲獎作品及企畫書,以微縮、光碟、數位化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參賽隊伍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權人格權(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16. 參賽作品應為自行研發,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創意作品應為尚未於市場流通之商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7.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擁有,其著作授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18.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9.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20.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21.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詳細競賽辦法
 
114年永續能源創意實作競賽辦法-國中組

 

附件一、初賽創意企畫書(主辦單位規範之內容大綱)

     .PDF  .ODT

 

附件二、決賽作品說明書(主辦單位規範之內容大綱)

     .PDF  .ODT

 

附件三、 評分項目與比重

     .PDF  .ODT

 
附件四至附件六
為入選決賽隊伍於官網上傳作品說明書時一併線上填寫,無需自行下載。


➤➤由主辦單位印出,於決賽會場提供給決賽隊伍親筆簽名並繳回。

附件四、 自我檢核表

     .PDF  .ODT

 

附件五、授權同意書

     .PDF  .ODT

 

附件六、無侵權切結書

     .PDF  .ODT

 
附件七、附件八
隊伍成員變更使用
 

附件七、隊員/指導老師退出切結書

     .PDF  .ODT

 

附件八、隊員/指導老師新增切結書

     .PDF  .ODT  

 

敬請留意各階段修改隊伍成員方式,將影響證書名單製作。

** 凡參與本競賽,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本競賽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本競賽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競賽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競賽之相關公告辦理;本競賽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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