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辦法

  近年各個國家共同提出「淨零碳排」的行動目標,努力實踐在 2050 年前達成溫室氣體排放量接近零值的任務,為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各界積極推動及轉型,從根本改變民眾生活及產業生產方式,朝淨零碳排及綠色永續目標邁進。


  本競賽以「能源」為主軸,參賽者可從經濟民生、社會結構及環境保護等議題進行創作,邀請全國國中生組隊參加,希望學生能發揮創意及想像力,提出具體的創意設計作品,提倡在生活中確實展開珍惜能源、愛護環境的行動。更多競賽主題資訊可至本網站「能源百寶箱」區查詢。

參賽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學生(111 年 6 月仍在學者),每人限報名一隊,可跨校組隊參加,每隊組員至多 4 名,指導老師至多 2 名。


報名方式

  1. 限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 3 月 1 日 ( 週二 )起至 111 年 5 月 6 日 (週五)下午 5 點整止。
  2. 報名網址:https://energy.nstm.gov.tw
  3. 洽詢專線:07-3800089分機 5116、5121、5170(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2:00;14:00-17:00)。

一、 初賽

  1. 以創意企劃書(附件一、國中組)為初賽作品,學生依主辦單位要求的企劃書格式,於初賽截止日前上傳企劃書即可參賽。主辦單位將頒發參賽證明及教師指導証明。
  2.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提出的創意企劃書進行評審,預定入選30隊。

二、決賽

  1. 入選隊伍須完成作品說明書、製作實作作品於決賽當日至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展示並說明其設計理念與創意。
  2.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的作品說明書、實作成品或模型以及其現場簡報的表現進行評分。

三、頒獎典禮:預定 111年 10 月 16 日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頒獎。


一、競賽報名日期:111年 3 月 1 日(二)起至 5 月 6 日(五)下午 5 點整

 

二、初賽企劃書上傳截止日:111 年 6 月 30 日(四)下午 5 點整

 

三、決賽入選名單公佈日期:111 年 7 月 22 日(五)

 

四、隊伍成員變更截止日期:111 年 8 月 4 日 (四)

 

五、決賽作品及說明書上傳截止日期:111 年 9 月 15 日(四)下午5 點整

 

六、決賽作品佈置:111 年 10 月 15 日(六)下午13:30 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七、決賽審查及頒獎典禮:111 年 10 月 16 日(日)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金牌得獎作品須留置現場)

 

八、得獎作品展示日期:111 年 12 月 3 日(六)至 12 月 11 日(日)

 

一、初賽

  1. 凡完成創意企劃書繳件參加初賽之隊伍將頒發參賽證書(每人一張,含指導老師)
  2. 參賽證書製作以企劃書上傳截止時間 ( 111 年 6 月 30 日下午 5 時) 當下之隊伍名單為依據,於截止時間後新增之隊員將不給予參賽證書。
  3. 若隊伍無法確實完成初賽階段之審查,主辦單位有權不發放參賽證書。
 

二、決賽

        入圍決賽隊伍需配合競賽規劃之時間完成實作作品與繳交文件,並至全程參加決賽審查,將提供入選決賽隊伍獎金,每組 3,000元 (於決賽當日發放)

    決賽當日將由評審委員選出下列獎項:

  1. 金牌獎一組:獎金 30,000元及每人可獲教育部獎狀乙紙。
  2. 銀牌獎二組:獎金 15,000元及每人可獲教育部獎狀乙紙。
  3. 銅牌獎三組:獎金 8,000元及每人可獲教育部獎狀乙紙。
  4. 佳作三組:獎金 5,000元及每人可獲教育部獎狀乙紙。

※ 各項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 獲獎隊伍相關指導成員將由主辦單位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行政獎勵。

※ 獲獎隊伍每位學生皆可獲得教育部獎狀,指導老師可獲得指導證書乙紙。

 

  1. 參賽團隊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若因抄襲、研究成果不實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
  3. 競賽作品不得使用對人體有害物質或易產生氣爆、火花等等有安全疑慮之材料或器材。
  4.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資格。
  5. 競賽之創意企劃書內文、作品說明書內文及決賽簡報現場,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違反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6. 參加初賽之創意企劃書封面皆須維持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版面與規格,不可加入底圖、符號或圖片等具標記性圖示,違反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7. 每個人只限報名一隊,如經發現同時報名(單一學生同時參與多隊),主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8. 參賽過程中,團隊協調或決議需有隊員更換或退出、遞補等情事,可於初賽創意企劃書上傳截止時間 111 年 6 月 30 日(四)下午 5 時之前,至官網自行修改隊伍資料。初賽創意企劃書上傳截止時間後若有更換隊員或退出、遞補等情事,最晚須於111 年 8 月 4 日(四) 前提出切結書 (見附件七、附件八) 並以電子郵件寄至主辦單位申請,經主辦單位同意即可進行替換。
  9. 決賽審查過程中,僅限參賽學生於現場進行解說及操作,非參賽學生不得於現場指導或干擾,若違反此項規定,將予以扣分處分。
  10. 競賽期間若遭遇所稱天災、疫情、事變等不可抗力之事,主辦單位有權更改賽制或變更審查方式,盡力維護參賽者權益。
  11. 基於非營利、推廣及提供學校教學使用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不限時間、不限次數將本競賽之獲獎作品及企劃書,以微縮、光碟、數位化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參賽隊伍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權(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12. 參賽作品應為自行研發,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創意作品應為尚未於參賽作品應為尚未於市場流通之商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市場流通之商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3.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擁有,其著作授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14.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5.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16.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17.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附件、111年永續能源創意實作競賽辦法

 

附件一、初賽創意企劃書(主辦單位規範之內容大綱)

     .PDF    .DOC    .ODT

 
 

附件二、決賽作品說明書(主辦單位規範內容大綱)

     .PDF    .DOC    .ODT

 
 

附件三、評分項目與比重

     .PDF    .DOC    .ODT

 
 

附件四、自我檢核表

     .PDF    .DOC    .ODT

 
 

附件五、授權同意書(所有入選決賽隊伍皆須檢附)

     .PDF    .DOC    .ODT

 
 

附件六、無侵權切結書 (所有入選決賽隊伍皆須檢附)

     .PDF    .DOC    .ODT

 
 

附件七、隊員/指導老師退出切結書

     .PDF    .DOC    .ODT

 
 

附件八、隊員/指導老師新增切結書

     .PDF    .DOC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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