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簡介

        能源面臨全球暖化、能源短缺與環境惡化等問題,為喚起重視能源短缺之危機,本競賽以「能源」為主軸,鼓勵學生發揮團隊的想像力、設計創意能源作品!
        本競賽以「潔淨及創新能源、儲能、能源有效化利用、綠能循環經濟、節能減碳…等與能源科技」相關為主題,邀請全國國中學生組隊參加,希望學生能發揮創意,創作出具潔能生活創意的相關作品,發揮團隊的想像力,提倡在生活中確實展開珍惜能源、愛護環境的行動。

參賽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學生(107年6月仍在學者,含應屆畢業生),每人限報名一隊,可跨校組隊參加,每隊組員人數至多4名,指導老師至多2名。


報名方式

  1. 每人限報一隊,每隊須選定一名隊長,因考量競賽品質,單一學校報名隊伍數不得超過10隊,若報名隊伍過多,將依報名順序錄取。
  2. 限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6月18日(週一)下午5點整止。
  3. 報名網址:http://energy.nstm.gov.tw
  4. 洽詢專線:07-3800089分機5116、5121(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30)。

一、 初賽

  1. 評審標的:創意企劃書(附件一)
  2. 參賽學生須於107年8月6日(一)下午5點前上傳初賽企劃書至網站。
  3.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包含應用原理審查),評選出30組作品進入決賽。
  4. 入圍名單於8月20日(一)公佈於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

二、決賽

  1. 評審標的:作品說明書、實作作品(或模型)及現場簡報表現。
  2. 決賽參賽隊伍須於107年9月27日(四)上傳決賽作品說明書。
  3. 競賽入圍隊伍須撰寫作品說明書(附件二)、完成實作作品(或模型),並配合競賽活動的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並解說創作理念,決賽方式與流程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

三、頒獎典禮:預定於10月7日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頒獎。


一、報名:107年4月1日(日)至年6月18日(一)下午5點整。

 

二、初賽企劃書上傳截止日:107年8月6日(一)下午5點整。

 

三、決賽入選名單公佈日期:107年8月20日(一)。

 

四、決賽作品說明書上傳截止日期:107年9月27日(四)下午5點整。

 

五、決賽評審及頒獎典禮:107年10月6日(六)-10月7日(日)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

一、初賽

  1. 凡完成創意企劃書繳件參加初賽之隊伍將頒發參賽證書(每人一張,含指導老師)。
  2. 入選決賽者:完成作品、繳交作品授權同意書、無侵權切結書(附件四)並全程參加決賽者,主辦單位將提供每組3,000元入選獎金(於決賽當日發放)。
 

二、決賽

  • 競賽各項獎項如下:
    • 金牌獎一名:獎金30,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及獎盃一座。
    • 銀牌獎二名:獎金15,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及獎盃一座。
    • 銅牌獎三名:獎金8,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及獎盃一座。
    • 佳作三名:獎金5,000元、教育部獎狀。

※各項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獲獎隊伍相關指導成員將由主辦單位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行政獎勵。

 

  1. 參賽團隊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若因抄襲、研究成果不實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
  3. 競賽作品不得使用對人體有害物質或易產生氣爆、火花等等有安全疑慮之材料或器材。
  4.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資格。
  5. 競賽之創意企劃書內文、作品說明書內文及決賽簡報現場,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6. 參加初賽之創意企劃書封面皆須維持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版面與規格,不可加入底圖、符號或圖片等具標記性圖示,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7. 每個人只限報名一隊,如經發現同時報名(單一學生同時參與多隊),主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8. 參賽過程若團隊有更換隊員或退出、遞補等情事,最晚於9月6日(週五)前提出書面申請(簽署切結書,請見附件六附件七),經主辦單位同意即可進行替換。
  9. 基於非營利、推廣及提供學校教學使用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不限時間、不限次數將本競賽之獲獎作品及企劃書,以微縮、光碟、數位化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參賽隊伍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權人格權(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10. 參賽作品應為自行研發,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創意作品應為尚未於市場流通之商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1.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擁有,其著作授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12.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3.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14.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15.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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